劳务中介通过收集市场信息,为交易主体提供交流的渠道和信息服务,降低了求职者、企业双方交易成本,提高了工作搜寻和招聘的效率。但基层调研发现,目前,劳务中介在为交易主体提供服务时,仍存在几大问题亟待规范。一是劳务中介存在通过返费吸引求职者的现象。部分劳务中介,包括持有企业招聘委托书的劳务中介,在招聘过程中,往往开出返费条件,允诺给予求职者数百元,甚至数千元的应聘补助,热情招揽,吸引求职者应聘。由于企业往往没有返费条件,直接导致企业招不到人或者招不满人。二是劳务中介存在“卖人”现象。在掌握或招聘到一定量的劳动力资源后,劳务中介存在向企业提出高额费用要求给予劳动力的情况。如在企业招聘需求旺盛之际,企业往往要花费3000到4000元甚至5000元左右的费用向劳务中介购买劳动力,推高了企业招聘成本。这直接导致企业招不到人或者招不满人,此举虽然属于市场行为,未违反法律规定,但严重影响了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。三是劳务中介招聘存在虚假招聘、诈骗钱财等现象。部分劳务中介没有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或行政许可,往往也可以从事招聘行为。在招聘中,这部分劳务中介往往也会实施虚假招聘,诈骗求职者财物等。
为此,基层建议:
1.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。提高劳务中介机构专项检查频率,对于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的机构坚决予以取缔,对于实施虚假招聘,诈骗求职者财物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同时,建立黑名单制度,对于通过返费、补贴等形式囤积人员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,取消参与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及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选的资格,情节严重的,行政许可证年检不予通过。
2.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行业自律的作用。加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成员单位行业自律,倡导诚信经营,行业协会牵头组织成立“招聘不返费联盟”,承诺不向求职者及其他中介机构返费,不向企业索取高额服务费,共同营造公平规范、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。
3. 探索建立用工困难企业信息库。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情况调查,了解掌握企业缺工岗位、人数、要求、时间、薪资等信息,探索建立用工困难企业信息库,并进行动态调整。引导入库企业成立“招工不返费联盟”,公开承诺不向中介机构和求职者返费。将“招工不返费联盟”成员单位作为重点服务对象,优先解决其招工难问题。指导企业做好年度招聘计划,引导企业针对自身订单波动、淡旺季、离职率等情况,结合劳动力市场特有的波动因素,制定详细的季节性、阶段性招聘计划。
4.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。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“机构集聚、资源集约、服务集优”的积极作用,引导劳务中介机构树立品牌意识、战略意识,营造规范诚信经营、提升服务能力、持续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。(苏州高新区工商联)